以“三公”为主线
建立政府采购新模式
政府采购是一项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在发展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工作实际,逐步建立一整套的集中采购运作模式,搭建起以网络为支撑、以制度为保障的招标系统。
政府采购方式的操作模式
⑴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
式的做法;
⑵
单一来源方式由专家协助采购单位进
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和实施方案;
⑶
询价方式对标准产品实行最低价中标
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⑷
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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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工作情况
2005年,共执行采购预算2.23亿元,完成采购资金2.05亿元,节约资金1842万元,节支率为8.25%。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1.55亿元;工程类采购金额0.32亿元;服务类采购金额0.18亿元。
㈠ 新制度与新举措并重
㈡ 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详细内容】
吉林省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刘清恩
采购中心紧紧抓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工作重心,在局党组的统筹安排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各项采购任务,积极研究探索新课题,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向纵深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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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1日,18名市民代表走进了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参加了“我看政府花钱买东西”政府采购听证会,首次零距离接触了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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