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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大狮涝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2013年05月17日 16:58 来源:打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局的委托就“修武县大狮涝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大狮涝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采购编号:XWCG2013-038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3)CG062号

  2.5项目内容:大狮涝河为大沙河右岸的一级支流,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大狮涝河治理工程规划1个重点项目,治理范围从桩号9+000到桩号32+600,治理段全长23.6Km,其中河道清淤长度23.6Km,两堤防修筑加固长度14.1Km,抛石护脚7.87km,边坡绿化5.27hm2,整修加固穿堤涵闸6座、新建穿堤涵闸9座。

  二、变更内容:

  (一)原内容为: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相应的设备和技术能力;(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备案。

  现变更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相应的设备和技术能力;(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备案。

  (二)原公告内容 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6 日至2013年5月22日现变更为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5月23日

  其它信息、地点安排不变,均按原招标公告内容要求进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局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 18739148008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先生

      话: 0391-8796789

  9.监督单位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话:0391-7187928

   

   

                          修武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局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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