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体系(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期续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5年09月16日 11: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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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5年09月16日 11:58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采购人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完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体系(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期续作)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   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2.   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1)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09]17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8号)要求,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内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采用“建用并举”的建设原则,整个项目建设分期进行。2015年,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承担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建设,重点开展机房及综合网络建设,部分硬件设施、软件平台采购,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及部分基础数据库建设,现按照实施计划在全面总结一期项目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开展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续作)工作;

2)在第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省级数据集成和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地质灾害(地质环境)数据一体化管理、服务;部署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开发推广的地质环境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通信网络系统、标准化体系、数据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和多目标、多节点、多层次应用系统,形成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一体化的、可持续扩展的信息化技术框架,达到数据集成化、成果可视化、信息综合化、系统一体化,实现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各类信息资源及服务资源的充分共享,并初步搭建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地质环境相关业务系统框架,预留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接口,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打下夯实基础。

3)进一步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快速响应和对社会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满足各类用户需求,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决策的有力支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的建设目标,基于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第一期)项目建设成果,本期建设任务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

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建用并举”的建设原则对网络系统建设、硬件环境(设备)建设、应急通信设施进行后续建设。重点包括应急值守设施完善和服务端设备及网络环境建设等。

2)标准化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标准及相关国际标准,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已建标准化体系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建立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及维护管理机制。

3)数据体系建设

在标准体系建设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专业数据库的集成和整合工作,建立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数据中心和地市、县级数据采集、上报系统。在数据中心基础上,面向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各业务应用和信息平台建设需求,构建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实现各类地质环境数据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服务。

4)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及预警指挥系统建设

在数据中心支持下,基于一期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用户需要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及预警指挥系统。

5)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建设

在标准体系、数据中心的支持下,充分利用国家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已有成果,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建设涵盖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环境等业务应用、集中部署管理的省级地质环境业务应用系统;在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基础上建设地质环境一张图系统。实现信息的互连互通和资源的充分共享,提升对政府决策支持,专业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需求的全方位服务能力。

6)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利用SOA技术、云技术、物联网技术,整合各类资源,建立省级信息服务节点,形成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7)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通过网络边界防护,安全子网划分,涉密数据保密处理,冗灾系统建设,用户、角色权限管理,按物理级安全、系统级安全、网络级安全、应用级安全、管理级安全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建立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可审查性,支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8)系统集成

通过网络集成、数据集成、技术及应用集成,实现我省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信息平台的集成以及该平台与其他业务平台、政务系统等外部系统的集成。

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建设大项

项目名称

数量/套数

备注

建设内容

建设任务

基础设施及网络环境完善

应急值守设施完善

应急通信、信息发布、信息展示设备建设及更新

2

 

服务端设备及网络环境建设

市县及相关部门接入端口及相关设施建设

3

 

标准体系建设

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建设

信息化标准体系内容完善

1

基于国家节点建立的标准基础上修改完善及评审等

信息化标准体系管理系统建设

1

基于国家成果定制开发

数据中心建设

数据采集系统

地下水数据采集系统

1

基于国家成果定制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数据采集子系统

1

基于国家成果定制开发

地质遗迹数据采集子系统

1

基于国家成果定制开发

外部系统数据采集模块建设

1

基于水利、办公等外部需要集成的数据采集集成的基础定制开发

空间数据采集入库工具

1

基于空间数据切片和入库工具等定制开发

数据中心管理工具

包含基础数据库管理子系统、操作库管理子系统及元数据管理子系统建设

1

需要根据所使用的数据库及数据情况进行定制开发

数据汇交、数据交换子系统建设

数据整检查工具

1

基于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推广使用

数据交换工具

1

基于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推广使用

数据汇交工具

1

 

数据建设

专题地理图件整理入库

1

 

专题空间数据集成(各种比例尺的地质环境空间专题空间数据)

1

包括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专题空间数据建设

业务属性数据整理、入库

1

包括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业务属性数据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及预警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

地质灾害信息目录管理子系统

1

 

空间分析子系统

1

 

专题图形编绘子系统

1

 

地质灾害预警指挥系统建设

应急信息管理子系统建设

1

基于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推广使用

应急分析子系统建设

1

应急处置与指挥子系统建设

1

应急预案子系统

1

应急指挥体系管理子系统

1

应急遥感调查子系统

1

应急成果输出子系统

1

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建设

矿山地质环境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管理系统

1

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查询与统计分析、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分析等子系统的建设

地下水

地下水综合管理系统

1

包括地下水信息管理、地下水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地下水资源分析评估、地下水监测三维可视化分析、地下水数据查询与统计分析等子系统的建设

地质遗迹

地质遗迹综合管理系统

1

包括地质遗迹数据管理子系统、地质遗迹进化三维动画模拟子系统、地质遗迹三维漫游子系统、地质环境一张地质遗迹数据查询与统计分析子系统等子系统的建设

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分析评估子系统

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分析评估综合管理系统

1

包括地质环境影响因子回溯分析子系统、地质环境综合评估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评估等子系统的建设

应急技术基础支撑系统

应急技术基础支撑系统

1

地质灾害应急值班系统,应急遥感调查子系统,应急成果出图

其它

地质环境信息化后台管理系统

1

基于地质环境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发的后台综合管理、信息发布及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地质环境信息发布系统

1

地质环境数据查询与统计分析

1

服务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服务体系建设

以多目标的信息服务为目标提供信息服务,包括服务注册、管理和监控等

1

 

安全防护体系

地质环境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数据容灾备份系统建设

1

 

安全防护测评

1

 

安全体系管理子系统建设

1

 

系统集成

地质环境系统集成

系统、应用集成

1

按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2期建设的系统集成

实施、培训等

实施、培训等

软件安装、培训、会议等

1

按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本期建设内容的实施、部署、培训及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近期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1.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910号

五、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   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研究和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事务性工作和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性调查工作,业务性质及工作特点具有明显的唯一性。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构,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掌握全省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基础资料数据的唯一技术机构,负责承担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利于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专业的持续的技术支撑,有利于保障后期数据库及系统更新维护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实现建设主体和应用主体的统一,在数据积累、业务范围和成果应用上具有唯一性。

2.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8号),要求加快推进省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步伐。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经承担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期建设,已投入资金750万元,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计划,2015年继续开展项目第一期续作,需投入续作资金800万元,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内容匹配性,须由其继续承担项目第一期续作工作,以便与之前的工作保持衔接。

六、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位名称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项目名称

完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体系(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期续作)项目

专家1论证意见

1.需增加对第一期系统的详细介绍,包括硬件平台、软件及相关的接口标准;

2.本期各子系统的功能、性能等内容需进一步明确细化;

3.本期各子系统的预算需进一步说明。

专家姓名

李藻

职 称

高工

工作单位

中科院广州电子所

专家2论证意见

1.建议“需求”应该明确一期完成的成果内容;

2.完善“二期”内容预算。

专家姓名

林二明

职 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广大三茂铁路公司

专家3论证意见

1.明确第一期已完成的成果,明确界定第二期应完成的任务;

2.细化各建设内容的费用预算。

专家姓名

贾德良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专家组论证意见

1、建议增加对第一期系统的详细介绍,包括硬件平台、软件及相关的接口标准,明确第一期已完成的成果;

2、建议明确界定第二期应完成的任务,对本期各子系统的功能、性能等内容进一步细化;

3、建议完善第二期内容预算,对本期各子系统的预算进一步说明。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申请单位理由成立,一致认为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八、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0 9945/020-3881875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50

传真:020-8765 1698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邮编:510075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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