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水利局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单一来源公告
2017年09月14日 08: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4日 08:02 |
预算金额 | ¥69.11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1637799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春海0431-846679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0431-81637799 |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编号:PPP-2017-08-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377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春海0431-846679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431-816377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PPP-2017-08-04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原因如下:
根据长春市政府于2017年8月1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转化为PPP模式实施的批复》(长府批复[2017]48号),市政府已授权长春市水利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且采用PPP模式运作。
该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发布了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投标报名截止仅有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报名。又于 2017年9月6日发布了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仍然仅有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两次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都不满足三家。
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长春市水利局作为该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有:乔淑梅、高级工程师、 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宋晓芳、正高级工程师、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付铁中、高级讲师、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前期资格预审程序合法、资格预审文件未见不合理条款,且两次资格预审仅一家申请人提出了资格预审申请,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采购办。
采购人:长春市水利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人:王春海
电话:0431-8466793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637799
2017年9月14日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长春市政府于2017年8月1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转化为PPP模式实施的批复》(长府批复[2017]48号),市政府已授权长春市水利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且采用PPP模式运作。
该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发布了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投标报名截止仅有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报名。又于 2017年9月6日发布了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仍然仅有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两次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都不满足三家。
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长春市水利局作为该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有:乔淑梅、高级工程师、 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宋晓芳、正高级工程师、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付铁中、高级讲师、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前期资格预审程序合法、资格预审文件未见不合理条款,且两次资格预审仅一家申请人提出了资格预审申请,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9.115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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