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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厅-甘肃省文化厅第二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综合性文艺演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17年09月14日 19: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文化厅第二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综合性文艺演出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

采购单位甘肃省文化厅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4日 19:24
预算金额¥2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琴
项目联系电话18893139250
采购单位甘肃省文化厅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93139250
代理机构名称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0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93139250
附件:
附件1甘肃省文化厅-甘肃省文化厅第二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综合性文艺演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pdf

甘肃省文化厅第二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综合性文艺演出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913-028585-1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文化厅的委托,对甘肃省文化厅第二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综合性文艺演出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经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项目于201787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结束后无任何人提出质疑,经财政部门审批为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编号:LZJL-1734-WHT

二、采购内容:第二届(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文艺演出(预算240万元)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第二届(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文艺演出筹备时间紧迫,且需组织7项各类剧(节)目在敦煌上演。兰州演艺集团能够联系邀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和演出团体参与文博会的演出,并免除国外团队演出费用,为保证演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鉴于本项目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兰州演艺集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水车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

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915日至2017919日 每日00:00:00-23:59:59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922日下午15:20(北京时间)前

谈判时间:2017922日下午15:20

八、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五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采 购 人:甘肃省文化厅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931-8880757

十、代理机构: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

联系 人: 杨燕琴                  

联系电话:0931-8879571           

十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号:  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号:  3138 2105 4001

  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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