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017年11月17日 18: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吴忠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17日 18:02 |
预算金额 | ¥43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2907099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静 电话:0953-20209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杜伟 0953-2907099 |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CY-2017-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伟
项目联系电话:0953-2907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郭静 电话:0953-20209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伟 0953-2907099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属于政府补贴的项目融资平台根据贷款相关规定要求,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是吴忠市政府下辖唯一具有建设能力的国有投资公司,并且在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方面业绩比较突出,可保障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其作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和贷款主体。。
评审专家:马列 工作单位:吴忠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依据吴忠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9)2017年3月6日,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住建函[2017]75号)中提到贷款相关规定,融资平台为“从未纳入银监局规定的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范围的国有投资公司”,固目前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符合规定的融资条件,在我市企业中是唯一国有企业,故建议由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2017年市区1178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承接主体和贷款主体。
评审专家:王毅 工作单位: 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1.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2017年市区1178套城市棚户区该项目工程承接主体和贷款主体,是唯一一家对接保障房主体建筑施工方。2.住建局将项目委托给清宁福居公司也有利于更好在政府平台来回化放债务。
专家: 何金云 工作单位: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宁夏吴忠市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结束。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吴忠市财政局或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吴忠市财政局 周倩 电话:0953-2038461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3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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