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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2017-2019)再次追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9年11月14日 18: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2017-2019)再次追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区域佛山市公告时间2019年11月14日 18:02
预算金额¥3279.1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7-83380059
采购单位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7-82321118

一、采购人: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FSJYCG2019145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2017-2019)再次追加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7912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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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精神,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并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根据上述要求,按我市2019年大病保险居民投保人数218,6080人计算,仍需向承保公司追加资金32791200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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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说明:

1、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精神,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并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根据上述要求,按我市2019年大病保险居民投保人数218,6080人计算,仍需向承保公司追加资金32791200元。

2、原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2017-2019)项目于20172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大病保险的承保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当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署了《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2017-2019)合同书》(FSJYCG2016237(以下称“原合同”),双方约定了承保年限、承保内容和范围等,原合同中的承保年限为:201711日至20191231日止三年。目前仍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佛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管理职责等整合。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佛府〔20199号)文件精神,现行市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佛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原我市大病保险承保(2017-2019)中甲方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变更为由市医疗保障局承接。

3、该项目追加资金不纳入《原合同》第十一款第(一)条“盈利率”的计算,在年度清算后将全部返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综上所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为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唯一供应商,为保障整体项目的延续性,现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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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人保大厦303.305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石彩新 工作单位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 主管护师 

意见:原合同的承保年限未到期,但部分承保内容调整,按政府相关精神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并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其他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提供上述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姓名 汤佑昌 作单位 佛山市汇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职称 注册咨询工程师 

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第一种情形,本项目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3:姓名 夏智艳 作单位 佛山市紫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职称 造价高级工程师   

意见: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为佛山市大病保险承保(2017-2019)再次追加项目,由于项目的服务类型与连续性有特殊要求,项目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第一种情形,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符合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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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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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第一种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80059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联系人:赖灿辉联系电话:0757-82321118
传真:0757-82132609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三楼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7-83380059
传真:0757-83380059邮编:528000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发布人: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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