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单一来源公示
2020年04月08日 20: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8日 20:35 |
预算金额 | ¥50.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63928331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邵宇涵0532-856502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文15063928331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
项目编号:SDSITC-012006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
项目联系电话:150639283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宇涵0532-856502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文15063928331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第一包: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第二包:温度监控系统,15台。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一包:本次采购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用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抗体及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抗体半定量检测,检测方法学为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所申请的博奥赛斯品牌是国内同方法唯一具备国家注册证的品牌,且青岛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品牌生产厂家指定供应商,属于须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
本项目第二包:本次采购温度监控系统设备采集模块须与原有的软件兼容,为确保原系统相关设备、检测信息等基础信息的接入,保证系统的统一性及配套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实施。
三、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1、第一包供应商名称:青岛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包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88号1号楼309-317室2、第二包供应商名称:青岛海普盛达贸易有限公司第二包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镇江南路5号新利德宾馆208、209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
第二包:温度监控系统,15台。
1.4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50.5万元,其中第一包46万元,第二包4.5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第一包: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第二包:温度监控系统,15台。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一包:本次采购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用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抗体及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抗体半定量检测,检测方法学为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所申请的博奥赛斯品牌是国内同方法唯一具备国家注册证的品牌,且青岛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品牌生产厂家指定供应商,属于须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
本项目第二包:本次采购温度监控系统设备采集模块须与原有的软件兼容,为确保原系统相关设备、检测信息等基础信息的接入,保证系统的统一性及配套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实施。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第一包供应商名称:青岛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包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88号1号楼309-317室
4.2第二包供应商名称:青岛海普盛达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包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镇江南路5号新利德宾馆208、209室
5、公示的期限
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5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7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7、联系方式
7.1采 购 人: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
联 系 人:邵宇涵
电 话:0532-85650290
7.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电子信箱:sdzgzhangwen@126.com
邮政编码:266033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文
电 话:0532-85722157、15063928331
银行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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