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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单一来源公示

2020年04月08日 20: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青岛市公告时间2020年04月08日 20:35
预算金额¥50.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
项目联系电话15063928331
采购单位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宇涵0532-85650290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文15063928331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

项目编号:SDSITC-012006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

项目联系电话:150639283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宇涵0532-856502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文15063928331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第一包: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第二包:温度监控系统,15台。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一包:本次采购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用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抗体及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抗体半定量检测,检测方法学为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所申请的博奥赛斯品牌是国内同方法唯一具备国家注册证的品牌,且青岛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品牌生产厂家指定供应商,属于须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

本项目第二包:本次采购温度监控系统设备采集模块须与原有的软件兼容,为确保原系统相关设备、检测信息等基础信息的接入,保证系统的统一性及配套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实施。

 

三、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1、第一包供应商名称:青岛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包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88号1号楼309-317室2、第二包供应商名称:青岛海普盛达贸易有限公司第二包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镇江南路5号新利德宾馆208、209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青岛市疾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一)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

第二包:温度监控系统,15台。

1.4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50.5万元,其中第一包46万元,第二包4.5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第一包: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第二包:温度监控系统,15台。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一包:本次采购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用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抗体及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抗体半定量检测,检测方法学为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所申请的博奥赛斯品牌是国内同方法唯一具备国家注册证的品牌,且青岛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品牌生产厂家指定供应商,属于须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

本项目第二包:本次采购温度监控系统设备采集模块须与原有的软件兼容,为确保原系统相关设备、检测信息等基础信息的接入,保证系统的统一性及配套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实施。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第一包供应商名称:青岛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包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88号1号楼309-317室

4.2第二包供应商名称:青岛海普盛达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包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镇江南路5号新利德宾馆208、209室

5、公示的期限

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5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7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7、联系方式

7.1采 购 人: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

联 系 人:邵宇涵

电    话:0532-85650290

7.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电子信箱:sdzgzhangwen@126.com

邮政编码:266033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文

电    话:0532-85722157、15063928331

银行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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