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第三演播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08月12日 17:13 来源:打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第三演播室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和投标。

1. 项目编号:0773-1441GNOA01032

2.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第三演播室设备购置项目

3. 项目预算:3424061

4. 项目概况:新闻中心第三演播室设备购置,采购大类如下,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采购明细项目

数量

视频系统

1

扩声、录音音频系统

1

灯光系统

1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原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0812日至201408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7.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日期截止前十五天。

8. 投标截止时间:2014090314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40903140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11.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3.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

联 系 人:曹爱东

    联系方式:010-88487259

14.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

联 系人:赵 强

  话:010-68405029

   真:010-68405006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号:86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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