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水上交通应急搜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10月22日 14:13 来源:打印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委托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水上交通应急搜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水上交通应急搜救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859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头盔式水肺完整潜水设备;专业搜救艇、15米海巡艇、13米海巡艇、12米海巡艇、水路两栖救生艇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头盔式水肺完整潜水设备10套。         .

第二标段:水路两栖救生艇2     

第三标段:29米专业搜救艇一艘、15米海巡艇一艘、13米海巡艇2艘、12米海巡艇一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设备的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设备的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具备船舶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局/委或省级船舶检验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设计认可证书;

3、必须具备船舶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局/委或省级船舶检验部门)颁发的纤维增强塑料船舶二级Ⅰ类以上生产认可证书或者是省级船舶检验部门颁发的船舶修造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

4、必须具备船舶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局/委或省级船舶检验部门)颁发的钢质一般船舶一级Ⅳ类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者是省级船舶检验部门颁发的船舶修造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41022日至201410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分,下午1430时分至1730时,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3室)报名。

2、每套完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三标段另提供船舶修造(纤维增强塑料船舶、钢质)生产条件认可证书,船舶设计认可证书资质证书副本。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3室(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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