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山县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2015年02月06日 16:20 来源:打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阳山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YDZB15QY006G
二、项目名称:阳山县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信息
3.1 内容:阳山县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3.2 规模:15750亩。
3.3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3.4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柒万捌仟元整(¥378,000.00元)。
3.5 服务期限:自项目工程进场开始至项目工程保质期到终止。
3.6 付款方式:
3.6.1 监理服务费按工序监理报告支付,工程竣工、甲方收到工程各工序监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合同价的80%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3.6.2 余款等工程竣工结算定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款付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4.3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4年11月份或之后】
4.4 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5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的造林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4.6 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公示
5.1 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
5.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yangshan.gov.cn)、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 (www.youde.net)。
六、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6.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 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窗口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6.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6.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2.3 税务登记证;
6.2.4 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4.5点证明文件;
6.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7.1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10时3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八、开标信息
8.1 开标时间:2015年3月10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9.1 联系人:卢小姐。
9.2 电话:0763-3280723。
9.3 传真:0763-3280722。
9.4 地址:清远市新城育才路4号金源楼D梯201单元(清远市新北江实验学校对面)。
十、采购人信息
10.1 采购单位:阳山县林业局
10.2 联系人:谭先生。
10.3 电话:0763-7805015。
十一、监管部门信息
11.1 名称:阳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1.2 电话:0763-7803700。
11.3 传真:0763-7803700。
11.4 地址:阳山县城南行政中心3路财政局5楼。
十二、投标保证金信息
12.1 投标人须于2015年3月3日17时30分之前向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并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传真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2.2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2.2.1 户名: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2.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阳山支行
12.2.3 帐号:4470 0001 0400 13675
12.2.4 说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YDZB15QY006G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1、采购项目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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