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20号地安置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年03月24日 17:13 来源:打印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20号地安置区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20号地安置区;
2.2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包括20#地块内幼儿园、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4#楼、15#楼、配套车库及室外道路、管网、电缆、景观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18.45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总承包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5企业和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各提供3份业绩合同(要求年份: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6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3 月 3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口广汇国贸B1208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报名时到场,项目经理须携带注册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劳动关系合同、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套。
4.2.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4.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5财务审计报告
4.2.6企业信用报告(自行查询)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具体要求请参照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套。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371-5656118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口广汇国贸B1208室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697
电子邮件:bjjhr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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