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取证及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06月11日 10:15 来源:打印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卫生监督所委托,就新乡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取证及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取证及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县交招标[2015]003

三、采购项目内容:卫生监督移动执法包(含手持终端、卫生监督执法软件、便携式打印终端、安全防护箱、3G移动通讯、高清执法视音频记录仪)10套;快速检测设备:高清执法视音频记录仪1台,新风量检测仪1台,ATP荧光检测仪1台,便携式表面污染仪1台,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1台,个人辐射防护装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分包。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各标段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611--- 20156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   

联系人: 女士   0373-5618527   13938722511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人民币300/本,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7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新乡县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8319366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新乡县卫生监督所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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