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6日 21:18 来源: 【打印】
采购人名称:临城县财政局 |
采购人地址:临城县岐山湖大道20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焦立志 0319719135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宇超 15369233331 |
采购预算金额:21944838.85元 |
采购内容: 一标段:红旗大街南郝线—高邑临城界绿化(包括:红旗大街南延绿化、红旗大街南延绿化、红旗大街南延绿化);红旗大街高邑界节点;红旗大街内丘县节点;红旗大街京港澳连接线节点;红旗大街南郝线节点;二标段: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临梁线京港澳连接线节点;三标段:南郝线澄底桥至溶洞段山岗绿化;四标段:南水北调西侧带状公园 |
采购用途:临城县2016年度绿化工作 |
项目实施地点:临城县 |
简要技术要求: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02月06日至今至少有一个绿化养护业绩,合同额在1000万以上,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4、申请人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6、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证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养老保险对账单或证明(社保局出具)(注: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02月06日至今至少有一个绿化养护业绩,合同额在100万以上,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4、申请人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6、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证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养老保险对账单或证明(社保局出具)(注: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其他:允许一个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最多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供应商同时是两个或者三个标段的第一中标人,那么这个供应商只能中标号最小的标段,第二中标人将最终中标,以此类推。 |
1、招标文件的获取(按照临城公管办(2014)1号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02月06日--2016年02月17日 3、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法定公告媒体和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6日9:30 |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6日9:30 |
开标地点: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泉路南侧、人民大街西侧,行政服务中心后院)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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