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城区东部医疗卫生中心(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医院)PPP项目招标公告

2016年08月04日 23:00 来源: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即墨市城区东部医疗卫生中心(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医院)PPP项目(项目编号:即公采2016084)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即墨市城区东部医疗卫生中心(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医院)PPP项目已由即墨市政府即发改字[2013]254号、即发改蓝字[2013]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并通过即墨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即墨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蓝色新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为即墨市城区东部医疗卫生中心(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医院)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在2016年即墨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上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蓝色新区核心区,鹤山路以南,龙山花园以西。
2.2建设内容:即墨市城区东部医疗卫生中心(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医院)占地面积218亩,总建筑面积249446.87㎡,其中: 即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376.87㎡)、即墨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26341㎡)、食堂会议中心、动力中心及单身宿舍楼(20096㎡)、病房楼(64713.9㎡)、医疗综合楼(104941.1㎡)均已主体封顶,土建及幕墙施工已基本完成;尚余,地下人防停车场(24978㎡)、室外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含消防、空调、弱电、强电等)未施工。
即墨市城区东部医疗卫生中心(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医院)预计总投资14.84亿元,其中政府前期已支付费用3.58亿元。政府前期支付的费用不计入本PPP项目实施范围,因此,本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06亿元。
2.3投资规模:估算总投资规模约11.06亿元
2.4建设进度: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9年。
3.采购需求
PPP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
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成交社会资本方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政府不出资)。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合作期满,政府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费的支付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除项目收益外,其他项目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实力要求
4.1.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4.1.2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
4.1.3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最新一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早于20151231)
4.1.4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201511日以来金融机构提供的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的授信证明。
4.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公开招标。
4.2 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4.2.1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业绩要求
4.3.1申请人在201111日以来承揽过类似医疗卫生施工总承包类的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含)。
4.4 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5 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6其他要求
4.6.1申请人所报资料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6.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3申请人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资料供评审小组核查,提供的资料必须明确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函中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近三年审计报告、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材料、项目经理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注册地或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申请人银行征信报告、申请人金融机构授信证明等相关材料。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685日起至20168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 分至11 30 分,下午14  30 分至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即墨市创智新区宁东路168号鑫诚恒业办公大楼
6.3方式: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内登录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注册并点击系统内本项目提交报名后,需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购)。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6826日8时30分起至900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1开标室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即墨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蓝色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青岛市即墨市创智新区宁东路168号鑫诚恒业办公大楼
联系人:段华平
电话: 0532-58667708
10.2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
电子信箱: 106330613@qq.com                      
联系人:高洁
电话: 025-86630192、13770533186                
传真:025-86636057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银行账户: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365000000305029
10.3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053111
通信地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发布时间:2016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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