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辛中驿乡卫生院数字X射线摄影设备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10月23日 18: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数字X射线摄影设备系统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任丘市辛中驿乡卫生院
行政区域任丘市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3日 18: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0月24日 09:43  至  2016年10月28日 09:43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00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15612706881
采购单位任丘市辛中驿乡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任丘市辛中驿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7-2926169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12706881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数字X射线摄影设备系统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9900220001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15612706881
采购人:任丘市辛中驿乡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辛中驿乡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926169
代理机构: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12706881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14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3、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还应具有制造商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主要设备(公告所列设备)的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授权的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提供。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备注:项目编号:HBHY-2016-01119任丘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222376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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