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2016-2017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12月22日 09: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热力公司取暖用煤
品目

采购单位昌黎县建设局
行政区域昌黎县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2日 09: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22日 08:38  至  2016年12月28日 08:38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端)
预算金额¥52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振江
项目联系电话0335-2883791
采购单位昌黎县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秦皇岛昌黎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03351809
代理机构名称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2883791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热力公司取暖用煤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33300220045
项目联系人:朱振江
项目联系电话:0335-2883791
采购人:昌黎县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5303351809
代理机构: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2883791
预算金额:52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1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端)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须具有合法的煤炭经营范围;7、具有协调铁路及公路运输的能力,企业必须具备煤炭储存场地,库存用煤达到1万吨以上;8、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认证、认可机构)出具的拟投标产品的2016年度检测报告。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企业设立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自有储煤场地合法土地手续或租赁他人场地租赁协议;储煤量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能够证明符合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证。以上证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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