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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改造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1月20日 15: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改造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行政区域冀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1月20日 15: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2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0日 14:00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3424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狄慧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8-2259902
采购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申,0318-8671214
代理机构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狄慧杰,0318-2259902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改造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改造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项目编号:RHP-C21160111142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狄慧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8-2259902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

联系方式:张申,0318-86712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狄慧杰,0318-2259902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改造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

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公告

 

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改造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经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批复,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由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授权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改造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衡水市冀州区道路提升改造和供水管网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建设地点

衡水市冀州区

五、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标段划分

6.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

1)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朝阳大街、春风街、长安路、金鸡大街、和平路、信都路、滏阳路、迎宾街、建设街、兴华大街、昌成路等11条道路的提升改造,道路总长度约22590.25米,其中8条道路涉及污水及雨水排水管道修建,长度为23613米(污水管道2028米,雨水管道21585米);2条道路涉及绿化带改造,面积为9552.8平方米;1条道路涉及照明工程,安装路灯14基。

2)主城区供水管道铺设工程:包括和平路、信都路、滏阳路、兴华街、迎宾街、长安路、冀新路、金鸡街、建设街、永兴西路、开元路、太宁路、府东街、惠民街、洛津路、东湖大街、安居路、南城墙路、振商路、南堂路、竹林大街等21条路段,供水管道总长32000米。

6.2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4241.3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630.59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610.71万元。

6.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七、采购需求

7.1项目运作方式说明: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运作。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达成合作,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成立后的项目公司再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享有合理使用权;政府拥有项目固定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及项目范围内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的运营维护,并履行PPP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权,合同期满后项目全部资产移交给冀州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2建设工期:建设期不超过2年。

7.3合作期:12年(含建设期)。

7.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8.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3投标人应具备为本项目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投标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8.4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止)每年均为盈利,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证明;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8.5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税务及工商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8.6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九、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

9.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类企业仅限1家。

9.2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8.3、8.4”条要求。

9.3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8.1、8.5、8.6”条要求。

9.4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5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十一、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2.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大陆裕丰广场H座2单元901室。

12.3前来领取资格招标文件时需持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即可)、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以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融资能力证明资料、财务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资料不全或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12.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12.5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1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0日14时00分。

1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开标室。

13.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张申

联系电话:0318-8671214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大陆裕丰广场H座2单元901室

联系人:狄慧杰

联系电话:0318-2259902、13323118319

电子邮箱:rhah99@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具备为本项目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投标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4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止)每年均为盈利,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证明;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5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税务及工商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6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24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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