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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4月27日 09: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9: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04日 15:3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一楼大厅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55988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 0434-4201069
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工 0431-81755988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ZDJLHW-17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55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34-4201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工 0431-817559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DJLHW-17001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伊财政采办2017-4-7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目场区占地面积29438.81㎡,主要包括:教学综合楼、学员食堂、学员宿舍、多媒体教室、报告厅等。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库仑大路南(库仑大桥西南角)。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6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4年-2016年) 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入吉企业在我省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外地企业应提供入吉企业信息备案的网络信息平台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4年-2016年) 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入吉企业在我省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0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外地企业应提供入吉企业信息备案的网络信息平台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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