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等医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5月15日 16: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等医用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恩施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15日 16: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5月15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21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02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0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5室 | ||
预算金额 | ¥2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付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6653446 | ||
采购单位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航空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覃主任 0718-82953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付江 027-86653446 |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等医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等医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STBN-SCC-2017-0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付江
项目联系电话:027-866534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航空路
联系方式:覃主任 0718-8295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付江 027-86653446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服务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TBN-SCC-2017-088
二、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预算 (万元) |
一 | 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 | 壹 | 45 |
二 | 血管内超声系统 | 壹 | 140 |
三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壹 | 29 |
四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 | 壹 | 22 |
五 | 分娩镇痛仪 | 壹 | 2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仅限投II类及以下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非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包四的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备制造或销售制药机械相关资质,能提供制药机械维修、技术咨询服务。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就各包整体性投标;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就同一包进行投标。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 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拟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函、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投产品盖鲜章的注册证及其附表复印件到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7日9:00 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5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递交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5612 5752 3950
行 号: 10452100460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联 系 人:覃主任
电话/传真:0718-8295301
2、采购代理机构: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付江
电话/传真:027-86653446、027-86653556-888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02室
邮 编:430071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附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仅限投II类及以下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非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包四的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备制造或销售制药机械相关资质,能提供制药机械维修、技术咨询服务。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就各包整体性投标;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就同一包进行投标。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5. 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5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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