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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06月25日 18: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原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德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5日 18: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平原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平原县“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平原县公安局委托,就平原县“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 招标人:平原县公安局

二、 项目名称:平原县“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三、 项目编号:PYZC-LC-2017010

四、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五、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平原县“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原县“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拟针对城区、乡镇和村庄重要出入路口新建2638处治安监控,接入整合至原有已建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形成统一的治安防控体系;新建78处高清微卡口系统,并接入整合至原有已建视频监控系统;新建2套分控系统分别安装到组织部和政法委,并在全县842处党员活动室新建安装高清摄像机,通过视频专网实现与组织部、政法委互联互通;升级中心平台管理系统,同时扩容机房存储设备;新装设备和系统必须符合GB/T28181标准。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平原县“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总预算为5211.2万元

其中设备采购及安装预算金额3875万元,传输链路预算金额1336.2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内安装调试完毕。

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年。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资质(原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7、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PMP(项目管理师)证书;

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 接受报名提供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基本账户开户证明;(7)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证(或PMP项目管理师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9)审计机关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0)授权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12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凭证);(11)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若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八、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17626 日至2017630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接受投标时间:2017725日上午830分至20177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7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十、 发布招标文件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原县公安局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534-4252660

招标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德磊电话:0531-83191861

电子邮箱:Lczb9b@163.com

监督部门: 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534-4212123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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