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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6月29日 10:3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PPP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0: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1日 09: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1713室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32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建辉
项目联系电话010-010-68733237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绥芬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机场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立明 0453-3962952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建辉 010-68733237
附件:
附件1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pdf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绥芬河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建辉

项目联系电话:010-010-68733237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绥芬河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绥芬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机场办

联系方式:李立明 0453-39629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建辉 010-6873323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PPP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经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授权,由绥芬河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业主为绥芬河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政府审批。项目实施机构和业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程序。

现邀请合格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1.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PPP项目

2.招标编号:

3.主要项目概况:

1)机场性质为民用支线机场,场址位于黑龙江省东宁县绥阳镇红旗村附近,机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按4C标准设计,新建1 条长25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4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600吨的目标设计,新建航站楼4500平方米,站坪机 位4个;配套建设空管、供电、供水、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2.83亿元。

2)本次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PPP项目范围包括:

航站区土石方工程;空管工程(不含航管工艺及设备、通信工程、导航工程、气象工程);航站楼工程(不含航站楼专用设施设备、弱电设备系统);货运工程(不含X光机(中型)、安全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电子磅秤(2t)、防爆罐、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货架);消防、应急救护工程;抗灾安全保卫工程;辅助生产、办公、生活设施;机场供电工程;机场供水工程;雨水、污水、污物处理工程;供热、供冷、燃气工程;供油工程(不含机场油库工艺、撬装加油站工艺)、机场总图工程;场外排水工程。

上述建设内容建设工程费约2.2亿元,其余勘查、设计、建设管理费、相应的征拆迁及农民失地保险等工程建设其他费1.06亿元,具体投资以概算批复为准。

合作期限:建设期3年 + 运营维护期10年。

4.招标范围

包含上述航站楼等非民航专业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物业管理,场道设施的大、中修。

5.合作内容

5.1成立SPV项目公司

本项目采取PPP模式,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单位绥芬河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指定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5.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项目总投资3.26亿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额的25%,即人民币8150万元,机场建设公司代表政府方支出3150万元,占项目公司资本金的38%,社会资本出资5000万元,占项目公司资本金的62%。

5.3项目公司股东会及议事机制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表决权。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公司的具体执行,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政府方对项目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减少注册资本及项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注销等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该部分具体内容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中明确。

5.4项目公司董事会构成及议事机制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由董事会拟定或决定的事项经过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包括本数)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即生效。政府方的董事对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对政府利益损害的重要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该部分具体内容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中明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3)为证明投标人对本项目依法能够自行建设、施工和投资,投标人应为建筑业企业,具备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子项目的相应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6)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建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7)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171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它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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