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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土建、安装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7月21日 19: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土建、安装部分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生产用房施工/建筑业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9: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18:57  至  2017年07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四层8406会议室
预算金额¥573.61970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 冬、张 爽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02099-8011、8015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3299766
代理机构名称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安 冬、张 爽010-63802099-8011、8015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土建-终稿.docx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土建、安装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土建、安装部分

项目编号:HRDC-2017-7-0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 冬、张 爽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02099-8011、8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010-832997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 冬、张 爽010-63802099-8011、80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太阳能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外地进京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到本单位不良信用记录。);(9)由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3.6197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8:57 至 2017年07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四层84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报名须由法人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此项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此项可不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入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入账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或其他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入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进京备案证(外地进京企业)等,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政府采购项目保密承诺书原件(见附件)。以上复印件材料装订成册,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图纸押金500.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进口产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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