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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民委员会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8月23日 14: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3日 14: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963073
采购单位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连生乡连生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德斌 15184656904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0451-51963073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

项目编号:2017-305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9630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生乡连生村

联系方式:王德斌 151846569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0451-51963073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30516

1.招标条件

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生乡连生村村内。

2.2建设规模:新建路边沟4550米。

2.3计划工期:2017年9月20日计划开工,2017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共3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携带第4.3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同时到现场,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须是项目经理),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体现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名字,网上可查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建造师、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其中建造师与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级)、近三年内每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体现建造师名字)原件为准)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 51963073

2017年8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同时到现场,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须是项目经理),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体现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名字,网上可查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建造师、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其中建造师与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级)、近三年内每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体现建造师名字)原件为准)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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