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配式构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7年09月29日 15:4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配式构件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建筑建材/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结构/其他房屋附属结构

采购单位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象山县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5: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9日 00:00  至  2017年10月13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预算金额¥377.25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27677472
采购单位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丹城万象路4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796309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江东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B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4-27677471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配式构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09-29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配式构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GXCG201700022

二、项目概况:一批(详见第二篇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772538.98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10月 1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发售时间:2017年9月 30日至2017年10月 13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发售地点:宁波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20日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7年10月 20日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拒收现金)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形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1904 0141 7000 011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十三、其他事项: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8858499110

地  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39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时雄

邮  编:315000

电  话:0574-27677472

传  真:0574-27676000

地  址:宁波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