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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金城大道(富士路-公园路)、尹溪路(长安路-车站路)、长安路(尹溪路-函谷路)排水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10月24日 15: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金城大道(富士路-公园路)、尹溪路(长安路-车站路)、长安路(尹溪路-函谷路)排水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4日 15: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24日 08:00  至  2017年10月3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东段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楼)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639829314
采购单位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宝市解放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98-878720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向北200米凯利国际A2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39829314

灵宝市金城大道(富士路-公园路)、尹溪路(长安路-车站路)、长安路(尹溪路-函谷路)排水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金城大道(富士路-公园路)、尹溪路(长安路-车站路)、长安路(尹溪路-函谷路)排水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7】282号

3、建设地点:灵宝市尹溪路、长安路、金城大道

4、招标项目概况: 

金城大道(富士路-公园路)长1672米,尹溪路(长安路-车站路)长1510米,长安路(尹溪路-函谷路)长780米,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2013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全部工作。

9、控制价:施工控制价的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有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以合同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道路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5、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

3.4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6反商业行贿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

3.7“信用中国”函询记录。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或公证件验审,留存复印件五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

备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网上和现场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最少提供两份)。

4、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地点领取,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递交形式: 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00元)。

3.递交方式:必须在开标前一日24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在灵宝市公共资源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4.转账时须在银行汇兑凭证附言栏填写:

①招标代理机构名称②项目名称③项目编号(若因项目名称字数较多无法填写时,可选择关键字填写)否则视同未缴纳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收款单位: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0930100160000018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东段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灵宝市金

城大道东段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楼)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灵宝市解放路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398-87872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向北200米凯利国际A28层

联系人及电话:  常女士   1363982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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