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3月13日 19: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 ||
行政区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3月13日 19: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4月0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2 |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向代理招标人提供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3.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160.000000 |
6 | X射线成像系统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向代理招标人提供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3.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320.000000 |
7 | 移动护理车及外设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向代理招标人提供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3.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100.000000 |
8 | 移动护理车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向代理招标人提供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3.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1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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