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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6月04日 18: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武汉市公告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8: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1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0:30
开标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201室
预算金额¥1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青
项目联系电话13971124883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石老师,027-67861084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青,13971124883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青

项目联系电话:139711248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027-678610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青,1397112488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2

(二)项目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工程概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标段编号:HBZC-CG-2018-L1002

(2)标段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3)类别:服务

(4)用途: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更新与升级

(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预算:人民币16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60万元

(8)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天内

(9)质保期:对改造完成的空调系统进行5年质保;维保期:对空调系统主设备进行5年维保(自工程改造完成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计取)。

(10)其他:/

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最高限价的,其该标段报价无效。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类似空调冷冻设备维修、保养或中央空调系统设计安装或技术服务项目等相关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的,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如为新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公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被委托人必须在社保名单中);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q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7、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各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制审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2

(二)项目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工程概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标段编号:HBZC-CG-2018-L1002

(2)标段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3)类别:服务

(4)用途: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更新与升级

(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预算:人民币16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60万元

(8)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天内

(9)质保期:对改造完成的空调系统进行5年质保;维保期:对空调系统主设备进行5年维保(自工程改造完成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计取)。

(10)其他:/

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最高限价的,其该标段报价无效。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类似空调冷冻设备维修、保养或中央空调系统设计安装或技术服务项目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的,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如为新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公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被委托人必须在社保名单中);

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q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7、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各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    .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201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201室

(二)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会议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1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027-6786108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叶青

电话:13971124883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武汉市农行新火车站支行

账    号:17009101040011071

行    号:833248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网址:http://www.ccgp.gov.cn/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

 

 

 

                         

附件1

项目名称及编号: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全称:

 

开户行账号:

 

行号:

 

大额行号(12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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