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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不可移动文物第三方日常检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5月15日 19: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浦区不可移动文物第三方日常检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博物馆
行政区域青浦区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5日 19: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17:00  至  2019年05月22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预算金额¥46.470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21-69791022
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南路10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21-69731073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021-69791022

  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青浦区博物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浦区不可移动文物第三方日常检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浦区不可移动文物第三方日常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X-SHXM2019-05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21-69791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博物馆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南路100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1-697310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21-6979102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委托第三方加强对全区文物点的定期检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64,704.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近期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47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5日 17:00 至 2019年05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 报名所需资质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反面);

被授权人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复印件至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原件一经审核后立即归还。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二)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05月15日至05月22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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