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6月10日 17: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茌平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茌平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聊城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10日 17: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0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茌平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华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茌平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振兴街道后曹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69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9.850000 |
2 | 振兴街道赵王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33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6.450000 |
3 | 振兴街道范庄村及温陈街道李市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57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2.050000 |
4 | 温陈街道齐庄村及杭庄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10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500000 |
5 | 温陈街道干韩村及刘仓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37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9.050000 |
6 | 温陈街道史东村及洪屯镇姜庄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262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0.3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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