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安宁温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项目已由安宁市财政局批准,采购人为安宁市规划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地点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安宁温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项目 1.2项目地点:安宁市温泉街道 1.3项目概况:规划范围北接楸木园控规范围及成昆铁路,南至安楚高速,西到龙山,与工业园区范围衔接,东连温泉山谷用地范围;范围涵盖云投集团用地、温泉核心区、安宁国际网球小镇、赛车小镇、温泉山谷以及温泉新镇区。规划总用地范围面积约1775公顷。 1.4采购范围:承担安宁温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结合当前安宁经济发展趋势及温泉片区发展定位,修改和完善温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内容,同时编制城市设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三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1.7质量要求:成果文件达到采购人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且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达到国标《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制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城市设计须对规划区乃至整个城市组团的自然景观、空间特色、建筑风貌、建设地块提出控制对策,为城市的发展提出设计控制的原则和方法,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建设强度、城市景观控制等方面的依据。 1.8服务周期:100个工作日,其中: (1)自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规划编制单位实地调研,收集资料; (2)收集资料后4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初步成果,向甲方进行初步方案汇报; (3)提交规划初步成果后40个工作日内,提交可供专家评审的规划成果,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 (4)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规划成果。 1.9采购预算价:2760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2.2投标人须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单位。 2.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2.4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具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内容) 2.5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资质证书和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者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2.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7履约情况: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的要求。 2.10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