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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医院购置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1月24日 16: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购置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

采购单位中卫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中卫市公告时间2020年01月24日 16: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1月25日 08:30  至  2020年02月05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www.nxggzyjy.org/
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4:30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5楼)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项目联系电话0955-8765798
采购单位中卫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曲建新 15009555565
代理机构名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中央东大道71号(水木兰亭南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超0955-8765798
附件:
附件1公告(1).doc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卫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卫市人民医院购置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购置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SJ-NZC/Z2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项目联系电话:0955-87657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卫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

联系方式:曲建新 15009555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超0955-8765798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中央东大道71号(水木兰亭南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原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25日 08:30 至 2020年02月0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nxggzyjy.org/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委托编号:2020NCZ(ZW)0000040

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负压救护车

1辆

具体技

术要求

详见《招

标文件》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5日起至2020年2月5日18:00整(节假日除外),登陆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

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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