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6月17日 17: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廊坊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7日 17: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18日 17:55 至 2020年06月24日 17:55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09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加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5912139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市广阳道14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21190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5912139 |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66310020001
项目联系人:高加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6-5912139
采购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4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119005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912139
预算金额:1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0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2019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供应商须具有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供应商税收证明: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缴纳的税收付款凭证;7、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相关缴款凭证。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廊坊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66310020001
项目联系人:高加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6-5912139
采购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4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119005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912139
预算金额:1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0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2019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供应商须具有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供应商税收证明: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缴纳的税收付款凭证;7、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相关缴款凭证。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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