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2020年12月03日 18: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岭县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葛连敏 | ||
行政区域 | 松原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3日 18: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0日 16: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 | ||
预算金额 | ¥13956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葛连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43895254 | ||
采购单位 | 葛连敏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438952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44022693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岭县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岭县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YGGZYBM-2020675;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1130]-0228号;
4.采购内容及数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
5.采购预算:1395620元;
6.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岭县中医院
地址:长岭县长岭北街327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13894933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方式:齐女士 15044022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15044022693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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