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08月23日 12: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3日 12: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前台处【详细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二层208-209】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4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二层208-209】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金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15176661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87132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2层208-2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15176661 |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二层208-209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CJZFCG-003
项目名称: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期 |
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 1批 | 1,800,000.00元 |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生效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全部一次性交货(交钥匙项目)。 |
(2)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3)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生效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全部一次性交货(交钥匙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1年6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2021年6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前台处【详细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二层208-209】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二层208-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核对无误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
联系方式:0763-871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二层208-209
联系方式:0763-5851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63-5851558
发布人: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