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2021年09月03日 21: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浑江区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浑江分局 | ||
行政区域 | 八道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3日 21: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新大厅) | ||
预算金额 | ¥52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43901177 | ||
采购单位 |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浑江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山市浑江区铁南街17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439011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智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智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9-3247676 |
浑江区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浑江区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bsggzyjy.cb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T2021GZ089(C01)
项目名称:浑江区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最高限价:520万元
采购需求:浑江区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注: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规划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资质申报及续期事项均因此暂停受理。本项目期间,规划编制资质因国家资质管理程序原因过期未续期换证的,原资质证书仍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国家、省出台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管理办法后提交规划成果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善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浑江分局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铁南街847号
联系方式:林海0439-322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智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鑫德西郡7#门市
联系方式:褚越0439-3247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越
电 话:0439-3247676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