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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袋购置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26日 21: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袋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银州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6日 21: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82.70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璐
项目联系电话024-74631129
采购单位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铁岭市银州区龙园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74631129
代理机构名称铁岭市银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72614387
附件:
附件1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袋购置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袋购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22 至 2022-07-28
撰写单位: 铁岭市银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袋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袋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2-00025
项目名称: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袋购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7,040.00
最高限价(元):827,04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银州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龙园街15号
联系方式: 024-74631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银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
联系方式: 024-72614387
邮箱地址: yzqjyzx2018@1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铁岭市分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银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92100401003368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璐
电  话: 024-746311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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