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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13日 17: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7: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2706室)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开标厅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马芮
项目联系电话0951-6717776  
采购单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婷 0951-6922069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荣 0951-6717776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227.doc

项目概况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27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GDZTB2022227

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

委托第三方对法院职工提供安全、卫生、便利、快捷的食堂服务工作

75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至 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2706室)

方式: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公告第二大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6项”相关资料一份并加盖公章,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2.(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下载本公告后附的“投标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7项”相关资料”原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报名邮箱:295010043@qq.com;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邓婷 0951-6922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李荣 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马芮

电 话:  0951-671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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