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更正公告
2017年03月21日 15: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21日 15: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3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3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弓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4-3032381 | ||
采购单位 |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先生 0354-32019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毅 0354-3067299 |
项目名称: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
项目编号:市采公字[2017]015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54-303238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3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aa230f1015ab0cdc9f60ad0
三、更正事项、内容: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招标文件
变更公告
市政采公告[2017]090号
采购人: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年3月21日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54-3201987
2.采购代理: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
联系人:弓女士
联系电话:0354-3032381
(二)原公告的采购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项目名称: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 项目编号:市采公字[2017]015号 |
(三)投标时间变更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的投标时间调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答疑、澄清、补充及更正
本次答疑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由晋中市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局主持,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根据参加会议的各投标人所提疑问对相关事项予以答疑、澄清、补充及更正,具体内容见后附表:《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补充及更正清单。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补充及更正清单
序号 | 相关问题 | 答疑、澄清、补充及更正 |
---|---|---|
| —— | 更正: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14.1条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说明更正为:“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工程建安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按投标确定的上述指标计算可使用服务费,具体的计算方法见特许经营合同第43条。” |
| —— | 更正:本项目《特许经营合同》12.2更正为: “12.2项目投资主要计价原则12.2.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经决算审计确认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投标人报价的工程建安费决算下浮率)【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本合同签订时工程建安费决算下浮率为 %。】。决算审计确认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须按晋中市现行评审体制和本合同约定进行审定。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决算以及项目执行期间工程变更结算、决算审计等计价依据如下:
12.2.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暂定为人民币89925万元,届时按市场化方式经财政评审部门评审后据实结算。 12.2.3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需经监理方、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工程变更计价原则: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价格时,执行该综合单价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价格,按下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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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合同》P32页第26.2条:评审(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是否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中? | 评审(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中。 |
|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投资16.9亿元,建安费7.6亿元,是指整个项目还是12.9km的投资。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采购需求中显示道路总长度为8公里,与下一段工程具体情况描述及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同范围中道路长度12. 9公里不一致,请贵方确认,是否以12.9公里为准。 |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范围:起点-蕴华西街,终点-二广高速,总长度12.9km,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6.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7.6亿元。 |
| 《特许经营合同》P27页第22. 1条工程建设:本项目建设期计划为229个日历日,乙方应确保本项目2017年11月30日建设完工。因实际开工日期尚未确定,是否按施工许可证开工日期后 229日历日为完工日期。 | 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日与竣工日为准,若实际开工日发生变化,竣工日相应顺延,工期229日历日保持不变。 |
| 《合作协议》第五条特许经营第2款特许经营期中“项目公司特许经营的期限为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特许经营合同》中2.1.1计划开工日为2017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为2017年11月30日,22.1中建设期计划为229个日历日,建设期不足1年,实际建设运营期与特许建设运营期不一致,如何明晰? | 《特许经营合同》中开工日、竣工日与特许经营期的定义已明确,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
| 能否提供总平面图(现状图),是否有初设,能否提供?能否提供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 可以提供工程施工平面图、纵断图及横断图,上述图纸非正式施工图纸,仅供投标人用于投标过程中的参考。 |
| 由政府方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如征地拆迁、管线拆迁、外部原因造成的停工及窝工等工作延误引起的开工日期或工程进度延误责任,请贵方明确。 | 若由政府方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如征地拆迁、管线拆迁、外部原因造成的停工及窝工等工作延误引起的开工日期或工程进度延误责任,政府方仅对工期进行相应延期。 |
| 请提供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说明,如是否完成立项、工程可研(水保、地灾、环评、林地报批、土地规划调整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査等前期工作 。 如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请提供必要的设计文件,便于我方编制工程建设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 本项目前期工作如立项、工程可研、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正在进行中。 |
|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第二条合作关系的建立第3款中“乙方须在与甲方签署本合作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中标人履约保函,其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10%”,《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股东协议》中5.2“乙方承诺中标后在晋中市设立政企共管账户,并在本项目《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签署后5日内将足额覆盖本项目前期费用的资金85853万元一次性汇入共管的专用账户”,两项费用是否视为重叠内容,二者择一? | 二者均须满足。 |
| —— | 补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16.2款”补充“9、投标时若联合体成员单位与报名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中不符,以投标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为准。” |
| 项目公司建设期的融资利息支出是否包含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否考虑基本预备费?体现在哪?相关税费系数是如何取数的? |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描述的招标机制,本项目的招标标的为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及工程建安费决算下浮率,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融资前评价指标,因此在文件描述中没有关于建设期利息的描述,但在具体政府可用性服务费补贴计算公式中考虑了建设期利息,具体体现在税费系数的设置中。税费系数的目的是为了调整本项目在不同的下浮率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保证内部收益率在相应税费系数所对应的内部收益率水平下,公式的设置是从项目全生命周期出发,考虑了建设期利息以及下浮率之后进行的。 |
| 本项目是否入PPP库?省级还是市级?财政局的PPP库还是发改委的PPP库? | 已入山西省财政厅PPP项目储备库。 |
| 由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是否已列入了中长期财政预算?市级还是省级? | 由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进入付费期后将逐年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
|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处是否要写所有成员?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分别提供? | 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投标文件的封面及联合体协议书上需加盖联合体全部成员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填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中需单独加盖联合体中相关成员单位公章并签字;其余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并盖章。 |
| 由基本账户开立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是否指“AAA”等级证书? | 不是指“AAA”等级证书;具体可咨询投标人基本账户开立银行。 |
| 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格式,仅有投标报价表,但是没有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的位置。 | 更正:《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二章第14.1条中“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要求”条款及其对应的编定内容规定全部取消。 |
| 履约保函中的中标履约保函以及项目公司履约保函为总投资的10%,基数为哪个数。 | 本项目履约保函中的中标履约保函以及项目公司履约保函开具基数为招标文件中对应的估算投资,即16.6亿元。 |
| 项目前期工作是否包含在建设期内? | 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工程开工后有可能出现部分征地拆迁未完成的情况。 |
| 计划工期229日历日,指的是施工工期? | 是。 |
| 招标控制价中,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报价不得高于6% (含);工程建安费决算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8% (含),不得高于10% (含)。本条是否可以理解为报价文件中内部收益率可以报6%, 工程建安费决算下浮率可以报8%或10%。 | 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应小于等于6%,工程建安费决算下浮率应大于等于8%,小于等于10%。 |
| 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但运营维护范围未包括此项内容,请贵方确认是否正确。 | 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请仔细阅读。 |
| 请贵方明确项目运营期间,项目涉及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益归属,如广告设置权的有偿使用收益等是否归项目公司所有。 | 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合同中已约定清楚,本项目项目公司收入仅为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不含其它收入及权益归属。 |
| —— | 更正: 《股东协议》第5条更正为“5.1甲方晋中市 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 1458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0%。5.2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 13125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90%。 乙方承诺中标后在晋中市设立政企共管的专用账户,并在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签署后5日内将足够覆盖本项目前期费用的资金26288万元一次性汇入共管的专用账户,以保证项目前期费用进度需要。 该笔资金待本项目股东协议签订后,作为乙方注册资本出资,该笔资金超过乙方应出资注册资本的部分,以股东借款方式体现。建设期,待项目公司融资到位后,在保证项目施工进度及质量的条件下,项目公司对该部分股东借款进行偿还。该部分股东借款不计资金成本。” 本项目的《股东协议》第6条更正为“出资各方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前述条款约定的出资资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入项目公司的账户内。 如因项目建设需要增加投资,其出资方式、时间和期限另行商议。” |
| 《股东协议》17.6“甲方对于项目公司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社会公共利益事项属于规范要素,可否适当明确内容或范围? | 补充:《股东协议》第17.6条后补充“公共利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社会救助,救灾、救助扶助特殊人群等;(2)国家机关或公立机构办公维护;(3)社会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学校、公园、医院、图书馆、公共住房、运动场、公厕等;(4)国防军事设施建设;(5)能源、水利、交通;(6)城市基础设施建设;(7)环境保护,文物保护;(8)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
| 投标文件页数过多时可否分册装订? | 可以分册。 |
| 装订封面是否有要求,或是自拟? | 装订封面除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外,不做额外要求。 |
| 正、副本以及电子标书是否需要分开包装,然后再包成一个大包? | 是否包成一个大包不做强制要求。 |
|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暂定**万元(届时按市场化方式据实结算,并报财政和审计部门审核),暂定依据是什么?该价格包含哪些内容?请明确; | 项目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工程建设其他费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请仔细阅读。 |
| 招标文件边界条件中第10条中“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方将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费”,而特许经营合同中第40.9条“运维绩效服务费在质保期后开始支付”,两者是否冲突?质保期请明确? | 更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特许经营合同中出现的“质保期” 全部修改为“缺陷责任期”。在《特许经营合同》中1.1条定义中“质保期:即本项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及其施工方)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修改为“缺陷责任期:即本项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及其施工方)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年”。 招标文件第九章采购需求及边界条件第一款采购需求“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质保期完后开始支付”修改为“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运营期开始后逐年支付”;特许经营合同第40.9条“运维绩效服务费在质保期后开始支付,由市财政逐年向项目公司支付。总运维绩效服务费支付上限为**万元。运维费按年度考核支付。实际支付按照投标人报价的运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修改为“运维绩效服务费在运营期开始后逐年支付,由市财政逐年向项目公司支付。总运维绩效服务费支付上限为**万元。运维费按年度考核支付。”;第43.1条“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质保期满后开始支付”修改为“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运营期开始后逐年支付”;43.1条(3)款“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质保期完后开始支付”修改为“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运营期开始后逐年支付”。 |
| 请列举需要执行的各类税种、税率、计税基础,针对本项目税收是否有优惠政策?如有请明确? | 本项目均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
| 可用性服务费是否需要交税? | 可用性服务费是支付给项目公司的,项目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依法纳税。 |
| 履约保函是否指定一家银行? | 履约保函的出具银行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
| 特许经营合同P49页公式中“i” :中标人投资内部收益率是否为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B”是否含增值税? | “i”是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B”不含增值税。 |
| 本项目是否有指定的第三方运营机构? | 本项目运营责任为项目公司,无指定的第三方运营机构。 |
| 运维费是否含大中修费用? | 不包含大修费用。 |
| 能否明确政府方出资代表人。 | 出资代表为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9页,投标文件的编写中第二章第14. 1条:人工单价调整按晋建标字[2014]89号规定,是否可调整为人工单价按国家颁布的最新政策性人工调价文件执行。 | 不可调整。 |
附件:
帐户信息函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市采公字[2017] 号,交付投标保证金 80万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帐户。帐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为了能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来我中心评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此函。我中心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此函非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先生 0354-32019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毅 0354-306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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