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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澄清答疑(2)

2017年09月20日 17: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泾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澄清答疑(2)
品目

采购单位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7:19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0日更正日期2017年09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

1、招标文件第67页3.5企业荣誉表格内容为: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全国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的项目名称列表,因“全国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称号属于企业荣誉,不针对具体项目,故认为该表格与文件不相符合,是否可以自拟格式,请予以明确;

答复:可自拟格式。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因素中(2)建设运营方案(第50页)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班子,并做打分条件;同时标书中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第四章(第72页)对人员数量做了具体规定:因本项目建设期三年,分批实施,认为本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各要求34人没有考虑分批实施,人员要求太多,能否减少,减少到多少,请给予答复;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实施时,如分批实施且满足项目规模对应人员要求的前提下,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请问是否可以提供项目用地、环评、规划、可研、立项、水保、环保、能评、地震、地灾、防洪、一方案两报告、人大决议件等前期资料?

答复:如有可提供。

 

附注:本澄清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澄清答疑为准。

 

采购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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