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公证处电梯建设、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2018年11月13日 18: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淄博市临淄公证处电梯建设、安装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临淄区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淄博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 18:43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临淄区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淄博昱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淄博市临淄公证处电梯建设、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壹级)或锅炉安装与拆除工程专业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三证合一仅须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等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无行贿犯罪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并单独说明)的书面声明函原件;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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