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水稻病虫害防治(农药)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年06月20日 09: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安区水稻病虫害防治(农药)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 09: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scyg01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2799690 |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洪州大道西段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826818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壹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四段216号附220(宇众悦城)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82799690 | ||
附件: | |||
附件1 | 6.20...更正公告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区水稻病虫害防治(农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2-06-15,更正为:2022-06-21。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2-06-17,更正为:2022-06-2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6-20 10:00:00,更正为:2022-06-29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6-20 10:00:00,更正为:2022-06-29 14:30:00。
更正公告1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区水稻病虫害防治(农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4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þ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一)询价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一、本项目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中:
品种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苦参碱 | 含量:1.5%;规格:100毫升/瓶;用量:100毫升/亩。 | 瓶 | 14.25 | 4000 | 57000 |
更正为:
品种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苦参碱(或苦参提取物) | 含量:1.5%;规格:100毫升/瓶;用量:100毫升/亩。 | 瓶 | 14.25 | 4000 | 57000 |
(二)询价文件“第二章 询价须知”中“二、总则”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中: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井冈?戊唑醇、印楝素。
更正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井冈?戊唑醇、印楝素。
(三)询价文件“第二章 询价须知”中“二、总则”11.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更正为: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自行查看。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询价文件“第二章 询价须知”中“二、总则”25.签订合同中: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更正为: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询价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二、商务及其他要求中:
8、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更正为:
8、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 06 月 29 日 14: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延长至:2022年 06 月 29 日 14:30 (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6月20日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州大道西段2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777553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壹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源二街与银顶街交叉口南50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安销售分公司7楼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38731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为防控疫情,请各投标人自备并全程保戴口罩,自觉主动接受健康情况申报、测休温、亮码和扫码完成后方能进入投标现场;对黄码红码人员,禁止进入并进行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广的人员,须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前,在 14 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要提供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应在 24 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 14天为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州大道西段27号
联系方式:15182681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壹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四段216号附220(宇众悦城)
联系方式:13882799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yg01
电话:13882799690
四川壹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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