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3日 17:46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泽县城市文化综合体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临泽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
行政区域 | 临泽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1月23日 17:4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1月24日 00:00至2017年01月26日 00: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3楼代理机构窗口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2月21日 08:30至2017年02月21日 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楼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2月21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楼交易中心开标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海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3678658 | ||
采购单位 | 临泽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泽县府街1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659535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09号澳兰名门C座9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31-8261163 | ||
附件: | |||
附件1 | d5db05af-3140-4ce0-b282-c878bc73cccf.docx |
1.招标条件
《临泽县城市文化综合体PPP模式实施方案》已获临泽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56次会议批复,同意本项目采用PPP方式实施。临泽县城市文化综合体PPP项目由临泽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授权临泽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临泽县体育运动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有意向、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泽县城市文化综合体PPP项目
项目编号:LJYZC20161208
2.2项目授权主体:临泽县人民政府
2.3项目实施机构:临泽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临泽县体育运动中心
2.4采购人:临泽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临泽县体育运动中心
2.5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政府方出资代表:临泽县丹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7采购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临泽县城市文化综合体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8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3,785.8万元。
2.9建设内容:临泽县城市文化综合体PPP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在临泽县枣乡路南侧新建的一座城市文化综合楼,总体规划占地22115.5平方米,总体规划建筑面积31827.75平方米,共设置250个停车位,主要包括文化交流服务中心、博物馆、观演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四个子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文化交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13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一层为图书馆,建设较为开放的辅导培训、图书阅览及行政办公等用房;二层为美术馆,包括美术作品展览室、陈列室、音乐、美术工作室及相配套的管理用房;三层为文化馆,包括文化产业用房、陈列室、摄影用房、民俗工作室及相配套的管理用房。
博物馆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999.12平方米,为三层建筑,首层主要为陈列室、纪念品销售、售票、讲解员休息室及其他辅助用房;二层为陈列室及其他辅助用房;三层主要为博物馆办公用房及技术用房。
观演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585.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483座小剧场,设置候场区、休息区、剧场排练厅、1个170人放映厅,端部布置楼梯、临时库房、卫生间等。
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4840.08平方米。结构为框架结构,主体一层,建筑高度为9.0米。建筑性质为公共建筑,建筑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工程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室内环境污染类别为Ⅱ类。
地下建筑面积13266.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文化交流服务中心三馆业务库房;博物馆地下独立藏品房及珍品房,配有安保用房及货梯;观演中心舞台机械区,设有办公区、售票房间、电影院销售服务区及商业用房;车库及其他地下设施。
2.10项目建设进程:2017年2月底完成项目前期相关工作;计划2017年3月正式开工;2017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7年11月完成室内外装修及室外景观工程,并达到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于2018年投入使用。
2.11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PPP方式投建设、运营、移交(BOT),即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出资代表成立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2.12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10年。
2.13合作模式:采用PPP模式,运作方式为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3,042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25%,其中项目资本金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3:7的比例分别出资到位,项目资本金与总投资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9,125.5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75%)由社会资本承担融资责任,负责资金注入。
其中政府方出资912.6万元,享有项目公司30%的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2,129.4万元,享有项目公司70%的股权;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临泽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方指定单位。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14回报方式:本项目投资回报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2.15竞争性磋商范围:社会资本应提供本项目的融资、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维护服务。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一)至(六)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证)。
3.3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申请人必须具备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PPP项目业绩或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要求年份: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以项目合同或投融资合同为准。
3.5财务要求:申请人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个年度(2013、2014、2015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的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申请人自行承诺书)。
3.6申请人所采用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有自己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施工和运营。
3.7申请人出具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证明。
3.8近5年内无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承诺函(近五年指2011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
3.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3.11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4.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申请人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织磋商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竞争性磋商相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具体审查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7年1 月24日起至2017年 1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直接从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该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5.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准确填报供应商名称、资质地址、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号、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向申请人发放。
5.4特别说明
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的申请人不能参与竞争性磋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17年2 月 21 日 8:30- 9 :00时,截止时间为 9:00整(北京时间);
6.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为: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竞争性磋商,否则其响应无效。
7.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7.1、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7.2、竞争性磋商地点为: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楼开标室;
特别说明: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超过2家(含2家)的,项目可进入后续采购阶段。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采购。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临泽县财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采购监管机构监督。
9.其他说明
9.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指定的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http://www.lzjyzx.cn/)上发布。
9.2采购人可能对本公告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9.3 采购人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未收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泽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临泽县体育运动中心
联系地址:临泽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办公楼、临泽县教体局办公楼
联系人:周海瑛 联系电话:13993678658
联系人:张建科 联系电话:1899365116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联创广场B座806室
联系人:何茹波 王莹莹
电 话:0931-8261175 13893118558 18189626343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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