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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17-SH353(HDCG20170703)-制造工程研究院展厅改造和实验室改造购-采购公告

2017年06月23日 21: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制造工程研究院展厅改造和实验室改造购
品目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3日 21:56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3日 21:56至2017年06月30日 18: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6月23日 21:56至2017年07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2、2233021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 电话:0592-6162612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592-2230888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华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制造工程研究院展厅改造和实验室改造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制造工程研究院展厅改造和实验室改造购

项目编号:GW2017-SH353(HDCG201707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2、2233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 电话:0592-61626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制造工程研究院展厅改造,一项制造工程研究院实验室改造,一项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合同包一、二均须满足下列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供应商截止评审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拒绝邀请该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3日 21:56 至 2017年06月3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6月23日 21:56 至 2017年07月0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抬头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无法更换。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2、223302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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