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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区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二)项目 (项目编号:ZTCC-GP2017-066)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年11月25日 06: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区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二)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津南区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5日 06:4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4日 12:11至2017年12月01日 12:12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2:12至2017年12月05日 02: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2-87938731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2924261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7938731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区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二)项目 (项目编号:ZTCC-GP2017-06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区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二)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区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二)项目
2.项目编号:ZTCC-GP2017-06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交通管理设备 东城路与南城路交口等110处新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委东门等25处新建违停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新建、改建交通护栏25千米。包括前后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杆架采购与安装、护栏采购安装,地下管网,项目涉及的取电和光纤链路敷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技术需求。 4,450.79
三、项目预算
4450.7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16年或2017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非本市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8人,且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记录等证明文件)。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担任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其他区县的技术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3、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1-24到 2017-12-0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2-05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2-05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卢先生
2.联系电话:022-8793873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警官:022-2924261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93873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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