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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牡丹院区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年12月02日 14: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牡丹院区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彭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4:4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0:00至2019年12月09日 16: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2103号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7日 09:30至2019年12月17日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2103号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2103号本项目开标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3881631
采购单位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彭州市天彭镇东大街星火巷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388163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一号3栋B座2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28-84352226
附件:
附件1天彭社区医院监理磋商文件.pdf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牡丹院区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牡丹院区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FS-2019-CG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38816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彭州市天彭镇东大街星火巷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38816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28-84352226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一号3栋B座21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采购彭州市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牡丹院区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监理供应商一名,本项目共1个包(监理服务采购)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承诺函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①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内部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出具的报名登记表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2、供应商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3、供应商的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保证金交纳方式、时间、金额符合磋商文件要求;②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7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0:00 至 2019年12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2103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7日 09:30 至 2019年12月17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2103号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2103号本项目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388163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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