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2月10日 13: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10日 13: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2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8659767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科长0951-68882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24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楠 13723318644 | ||
附件: | |||
附件1 | 银川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
项目概况
银川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Y采招字2021-001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 预算金额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标段 | 10万元/年 |
银川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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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10万元/年 | |
三标段 | 10万元/年 | |
四标段 | 10万元/年 |
合同履行期限: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企业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规模和从业经验;4、供应商拟派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职业道德良好,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5、供应商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0日 至 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邮箱
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02 月 2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027096868@qq.com报名并领取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吴科长0951-6888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2402室
联系方式:张楠 13723318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楠
电 话: 0951-865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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