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塑胶跑道及运动场配套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08日 16: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塑胶跑道及运动场配套采购安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 | ||
行政区域 | 阳东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 16: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阳江市阳东区福安中路247号(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3月19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华侨新村七路71号 | ||
预算金额 | ¥349.188151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2-3333652 |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居委会那龙圩公路边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2-6389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阳江市江城区华侨新村七路7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2-3333652 |
项目概况
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塑胶跑道及运动场配套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华侨新村七路7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Y-2021003
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塑胶跑道及运动场配套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1,881.51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塑胶跑道及运动场配套采购安装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其他货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91,881.51 | 3,491,881.5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含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超出该完工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或自然人,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华侨新村七路7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阳东区福安中路247号(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阳东区福安中路247号(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代理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可不予作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学校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那龙居委会那龙圩公路边
联系方式:0662-638902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华侨新村七路71号
联系方式:0662-3333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小姐
电 话:0662-3333652
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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