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全域旅游资源提升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1年12月10日 16: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镇市全域旅游资源提升项目咨询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镇常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北镇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 16: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24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 ||
预算金额 | ¥99.1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3203111 | ||
采购单位 | 北镇常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镇市常兴店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曹先生、0416-68192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0416-3203111 | ||
附件: | |||
附件1 | 北镇市全域旅游资源提升项目咨询服务.pdf |
项目概况
北镇市全域旅游资源提升项目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Q-2021120019
项目名称:北镇市全域旅游资源提升项目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1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1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镇市全域旅游资源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咨询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银行贷款资料提交并且审批通过之日止。中标人实际承担的有效服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交至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购买采购文件。
注: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需在邮寄资料内注明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报名成功时间以邮寄的报名材料资格审核通过时间为准。邮寄后请致电0416-3203111,如因报名单位未能及时与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进行核对确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磋商保证金:1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专用账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表13.1)。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镇常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北镇市常兴店镇
联系方式:曹先生、0416-6819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3203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416-32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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