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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项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6月09日 12: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赉县项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镇赉县公告时间2022年06月09日 12: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预算金额¥80.2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美含
项目联系电话0436-3506333
采购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26368833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6-3506333

镇赉县项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20116ZL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项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20055”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项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2.2竞争性磋商范围:镇赉县项目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华城街西,环湖路北;

2.4采购预算:80.2749万

2.5计划工期:从20220704日至20220822日止,共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供应商需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06月08日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15日17时3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0624上午0900分,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第开标室(公园东路1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应在2022年06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镇赉县永安东路

联系人:王影        

电话:0436-729301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联系人:闫美含

电话:0436-3506333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06月08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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